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实施互联网访问管理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全球193个主权国家中,超过80%的国家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网络内容管理机制。例如:

- 德国《网络执行法》要求社交平台24小时内删除违法内容
- 澳大利亚通过《加密法案》授权政府访问加密数据
- 美国《云法案》赋予执法部门跨境调取数据的权力
我国建立的防火墙系统本质上是对国家网络疆域的主权行使,这与各国海关对出入境货物的检疫制度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
技术发展阶段的必要保护
在网络核心技术领域,我国仍处于追赶阶段。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全球根域名服务器中我国自主掌控比例不足5%,操作系统、工业设计软件等基础软件国产化率刚突破40%。在这种情况下,适度的网络空间保护具有三重战略意义:
“网络空间防护墙如同幼儿学步时的护栏,不是限制成长,而是为了更稳当地走向自立”――中国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实验室《数字主权白皮书》
| 领域 | 国产化率 | 技术差距 | 预计追赶周期 |
|---|---|---|---|
| 芯片制造 | 28% | 3-5年 | 8-10年 |
| 工业软件 | 41% | 5-8年 | 10-15年 |
| 根服务器 | 4.7% | 系统级差距 | 15年以上 |
数字文化生态的培育需求
互联网不仅是技术平台,更是文化载体。过去十年间,我国数字内容产业规模从0.9万亿元增长至4.2万亿元,国产游戏海外收入增长12倍,网络文学输出覆盖40多个语种。这种文化繁荣建立在有序的网络环境基础上:
- 中文互联网内容占比从2015年的7%提升至2025年的22%
- 国产操作系统活跃设备突破8亿台
- 自主研发的区块链技术已在140个国家申请专利
若完全开放网络边界,刚萌芽的数字文化产业将面临国际巨头的碾压式竞争。
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博弈现实
当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呈现“三分天下”格局:美国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欧洲主张的数字人权体系、中国实践的网络主权体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网络访问政策本质上是国家间数字博弈的战略选择。2024年联合国数字主权特别会议上,127个国家支持各国有权根据本国情况制定网络管理政策。
“未来十年的网络空间将呈现区域化特征,这是全球化进程中的必然调整”――日内瓦国际电信联盟年度报告
可持续开放的技术演进路径
我国正在通过“分层解禁、可控开放”的策略稳步推进网络空间开放:
- 学术科研领域已开通100Gbps的国际专用通道
- 自贸试验区试点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
- “数字丝绸之路”项目已与34国建立直连通道
根据工信部《网络空间开放技术路线图》,到2035年将建成智能分级访问体系,实现基于用户信用等级、内容类型、使用场景的动态访问管理。
构建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
从长远来看,网络访问限制将随着技术自主能力的提升而逐步优化。我国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正在获得越来越多国家的响应,这种以 mutual respect(相互尊重)为基础的治理模式,可能为人类数字文明提供新的发展范式。当每个国家都能在网络空间保持文化特性与技术自主时,真正的全球数字共同体才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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