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市申请施工许可证需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网”登录“建设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办理。建设单位应在领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书或中标通知书时,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申领登录该系统的专属账号和密码。当前办理系统已在市区(钟楼、天宁、戚区)范围内的工程中适用。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同时满足下列前置条件:
- 已取得项目批文与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书
- 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
- 工程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申请办理
材料准备要点
申请人需按工程标段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备齐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有委托)
- 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表原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 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如聘请监理)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 资金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或银行付款保函)
- 消防设计备案通知或审核意见复印件
在线申报流程
登录系统后,建设单位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 进入“建设单位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内“帮助”栏目的操作说明逐步提交材料
- 上传申报材料时,请注意同一份资料只需上传一次
- 系统会自动将申报信息分发至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建筑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同步审核
- 各协办部门将通过系统及时处理申请事宜,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特殊情形处理
针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改由属地镇(街道)依据小型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于部分审图机构暂不具备审查能力的供能管线等项目,可采取专家会审形式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将论证意见作为有效审查结论。
注意事项与服务支持
办理过程中,请特别关注以下要点:
施工许可证办理部门需同步运行申报信息,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服务社会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
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或审批问题,可及时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85682051)。常州市已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遵循“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并协调各审批单位同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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