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范围与申请条件
根据最新规定,汕头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办理形式可根据项目实际分为整体申办或分阶段办理两种模式。建设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法取得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已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主体;施工场地具备基本施工条件;建设单位需提交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承诺书。

分阶段办理模式详解
为优化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可选择分阶段申请施工许可证:
- 三阶段办理: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分别办理。
- 两阶段办理:将前两阶段合并为“±0.000以下”,再办理“±0.000以上”阶段。
- 整体办理:一次性申办工程整体施工许可证。
分阶段办理时,“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而“地下室”阶段则可采用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方式,承诺施工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网上申报与现场递件流程
建设单位需通过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照《联合办理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在线填写“一张表单”并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需打印“一张表单”,携带纸质材料到项目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件。窗口收齐材料后出具合并受理回执,如需补正材料将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和期限。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位于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北楼副楼三楼西侧大厅11-15号窗口,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批时限与结果获取
住建部门在收到项目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审批,并制作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可在“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对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等特定类型工程,整个审批流程可压缩至9个工作日完成。
特殊情形与并联审批
对于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与消防设计审查实行联合办理,通过“一窗受理、同步审核”模式提高效率。施工许可阶段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实现“一件事”审批。
咨询服务与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办理前可通过电话0754-88489801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下办理在线预约。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及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等核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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