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管理规定,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地区的网站主办者需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备案,以符合国家监管要求并确保网站正常运营。

备案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 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照片;企业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等
- 域名与服务器信息:需已注册域名并租赁国内服务器(如阿里云等)
- 联系方式:负责人手机号、邮箱及办公地址
登录备案系统
打开公安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点击“用户登录”进入系统。若为首次使用,需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历史用户可绑定旧账号迁移信息。
填写主体信息
登录后,在【开办主体管理】中新增主体:
- 个人主体:填写姓名、证件号、常住地址等,上传身份证照片
- 企业主体:补充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提交后公安机关将在30日内核验,期间可同步进行网站备案申请。
提交网站备案申请
在【业务办理】中选择【新办网站申请】,逐步填写:
- 网站基本信息:网站名称、域名、工信部备案号(若有)、服务类型等
- 负责人信息:安全负责人与应急联络人的证件、手机号及邮箱
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上传域名证书等材料。
审核与备案号获取
申请提交后,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发送通知。用户登录平台,在【我的网站】中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及HTML代码,并嵌入网站首页底部公示。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备案密码遗失:可通过工信部备案系统“找回备案密码”功能,或联系接入服务商、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处理。
交互式网站:需额外完成安全评估,并遵守《电子商务法》亮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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